一是“腿勤”。即要求巡查人员勤巡查(无特殊情况,坚持每天巡查一次),对辖区巡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在巡查中及时发现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嘴勤”。即要求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要勤于和辖区干部群众进行交流,在交谈中善于捕捉信息,从中发现和获取各类国土资源违法事件和苗头,从而使违法行为和违法苗头及时得到制止。三是“耳勤”。即要求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要多听群众的意见和心声,从中发现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处,从而使信访苗头在萌芽中得到解决。“三勤”工作法的实施,使辖区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