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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文本
2014-10-24     (点击: )

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年)

桓台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形势····2

第一节自然条件···2

第二节社会经济条件···4

第三节土地利用条件···5

第四节以往土地整治情况···7

第五节土地整治规划的挑战与机遇···9

第二章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与目标····11

第一节规划原则···11

第二节控制指标···12

第三节规划目标···12

第四节规划任务···14

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16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16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17

第三节土地复垦潜力···17

第四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整理潜力···18

第五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18

第四章加强农用地整理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

第一节加强耕地数量管控与质量建设···20

第二节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1

第三节高度重视农田水资源供需平衡···22

第五章有序推进建设用地整理····24

第一节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理···24

第二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25

第三节严格管理和规范增减挂钩试点···27

第四节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29

第六章大力加强土地复垦····30

第七章适度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32

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安排····33

第一节土地整治项目规模与布局···33

第二节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40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4

第十章项目投资估算····46

第一节资金需求···46

第二节资金筹措···47

第十一章效益分析····49

第一节经济效益分析···49

第二节社会效益分析···50

第三节生态效益分析···51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52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53

第三节健全土地整治规划管理制度···53

第四节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54

第五节加强整治基础和能力建设···55

言  

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土地整理复垦,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解决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确保全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2]68号)的要求,编制完成《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等任务要求的重要保障,主要阐明了规划期内桓台县土地整治的战略,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土地整治区域和工程,是指导全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镇土地内涵挖潜,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依据,是全县建设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基本依据。  

《规划》采用桓台县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以2010年为基期,以2015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本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509.00平方公里。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形势  

第一节自然条件  

一、地理位置  

桓台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平原,为淄博市辖县,地理坐标为北纬36°51′50″-37°06′00″,东经117°50′00″-118°10′40″,北邻博兴、高青两县,东靠临淄区,南与张店区、周村区毗连,西与邹平县接壤。县境南窄北宽,东西斜长,略成方形,全县土地总面积509.00平方公里,南北延伸26.5公里,东西相距31.5公里。  

 

桓台县区位图  

二、气象  

桓台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多旱,冬季漫长干冷。  

气温:年平均温度12.5~14.5℃,月平均气温最低为-3.7℃(1月份),最高为26.5℃(7月份)。  

降水:境内多年平均降水586.4mm,多集中于夏季,尤以7、8两月集中,占全年降水量的51.1%。其他时期降水少,多出现季节性干旱。  

风向: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为2.7m/s,3~5月份风速最大,最大风速19.2m/s。  

光热:光热资源充足,平均日照时数2832小时,年平均气温12.5~14.5℃,全年无霜期179-210天,平均197天。  

蒸发:多年平均蒸发量1270mm,蒸发旺盛,且年内变化较大,6月份蒸发最大,1月份最小,历年平均相对湿度66%。  

三、地形地貌  

桓台县境内地势平坦,系山前洪冲击平原和黄泛平原交接地带,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海拔高度7~29.5m。地面起伏不大,略呈微波状,平均坡降为1/800~1/2000。  

四、水文地质  

桓台境内有大小河流11条,均为雨源型河流,属小清河水系,上游位于鲁中山区,大多是南北流向,东有乌河,中有东西猪龙河,西有孝妇河;东西向河流南有涝淄河,北有小清河、胜利河。河流及地下水的补给主要靠大气降水,地下水埋藏较浅,水资源相对较丰富。  

五、土壤  

桓台县境内土壤有褐土、砂姜黑土、潮土3个土类,褐土、潮褐土、潮土、盐化潮土、湿潮土、砂姜黑土6个亚类,11个土属,33个土种。  

褐土:面积30.1万亩,占总面积的39.4%,是境内主要的土壤类型,分布在中部、南部缓岗和微斜平地,成土母质为山前洪冲击物。  

砂姜黑土:面积16.6万亩,占总面积的21.7%,主要分布在索镇、唐山、新城、果里等镇浅平洼地区,成土母质为浅湖沼相静水沉积物,表层多有冲击层覆盖。  

潮土:面积13.8万亩,占总面积的18.1%,主要分布在北部的小清河两岸和锦秋湖、马踏湖、青沙湖内的浅平洼地及背河槽状洼地上,成土母质为山前洪冲积、黄泛冲积与湖相静水沉积物。  

六、植被  

境内植被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属鲁北滨海平原植被区和鲁西北平原植被区的一部分。由于农垦历史悠久,自然植被破坏严重,境内农业植被面积占可利用面积的93.1%。  

森林树种有乔木类10余种,灌木类5种,果树类10余种。自然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  

七、自然灾害  

由于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的影响,桓台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是旱灾及涝灾,其次是干热风、冰雹、大风等灾害。  

桓台县地处山洪河道的下游,且上下游同处于一个雨区,汛期上游河水集聚而下汇集于北部湖区,湖区泄洪水受小清河水顶托,排泄不及,造成洪涝灾害。春末夏初气候干旱、降水量偏少,同时受干热风的影响,常发生旱灾。晚秋,降水量减少,易发生旱灾。春旱、夏涝、晚秋干旱是一般的规律。  

第二节社会经济条件  

2010年,全县辖8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开发区。  

桓台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交通发达,是全国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是著名的“建筑之乡”和我国江北地区第一个“吨粮县”,劳动力资源丰富,社会经济条件优越。  

一、经济发展水平  

2010年,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345.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35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29.61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100.37亿元,增长21.2%,人均生产总值69450元。  

2010年,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1.30亿元,比上年增长26.1%。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6.85亿元,比上年增长28.2%,实现税收33.9亿元,增长32.69%。农民人均纯收入974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3元,分别增长11.5%和10.1%。  

二、产业结构  

第一产业以农业为主,第二产业主要是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为服务业,三大产业构成比为4.4:66.5:29.1,对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1.8%、58.0%、40.2%,分别拉动生产总值增长0.3、8.5和5.9个百分点。  

三、人口结构  

2010年,全县总户数158136户,户籍总人口为497605人,非农业人口93891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9.7‰,死亡率为8.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  

第三节土地利用条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0年,桓台县土地总面积为50896.5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3510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96%;建设用地面积为13944.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40%;其他土地面积为185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各地类面积比例详见附表1桓台县土地利用现状表及土地利用现状图。  

(一)农用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其中耕地3025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45%;园地27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4%;林地115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6%;其他农用地3420.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2%。  

(二)建设用地  

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375.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1%;交通水利用地1459.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其他建设用地109.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  

(三)其他土地  

水域1851.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  

二、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地貌单一,属于典型的平原县

全县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自然灾害较少。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绝大部分为耕地,林地多为速生林,园地较少。  

(二)建设用地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

随着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由过去的以农业为主逐渐多元化,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扩展迅速,建设用地呈增长趋势。  

(三)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后备资源匮乏

2010年,全县土地利用率达到96.36%,其他土地面积1851.28公顷,主要为河流水面、滩涂及马踏湖湿地保护区的苇地,可开发利用性差,后备资源极为匮乏。  

三、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发展迅速,人地矛盾突出  

“十一五”期间全县生产总值以年均15.1%的增速发展,经济建设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加大。2010年,全县人均土地面积0.10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6公顷,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严峻

经济社会发展占用耕地数量大,耕地面积减少较快。基本农田构成中包含大量可调整林地和园地,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非常艰巨。  

(三)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用地较粗放

村庄布局分散,占地面积大,闲置土地和空闲宅基地面积大,部分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一户多宅”现象。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039.75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24.84m2

第四节以往土地整治情况  

一、总体实施情况  

2001-2010年,全县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总规模为537.2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33.25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率43.42%。其中农用地整理项目总规模296.5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7.99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率9.44%;土地复垦项目总规模48.8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96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率83.85%;土地开发项目总规模151.8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24.53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率82.04%;居民点整理项目总规模40.0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9.76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率99.38%。  

从以往土地整治项目执行效果、有效性、效益和社会认知等方面综合分析,以往土地整治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缓解了耕地锐减的局面,基本保障了粮食安全;依据规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意识逐步增强,规划期内通过广泛宣传整治规划的重要性,加大对违法开展整治项目的查处力度,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据规划实施项目的意识,社会认识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新增耕地以土地开发为主,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进展缓慢  

2001-2010年,桓台县新增耕地方式以土地开发为主,整理复垦不足,从已实施的项目情况看,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124.53公顷,占全部新增耕地的规模53.39%。  

2001-2010年,已实施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39.76公顷,但由于农村居民点整理涉及土地权属调整、农民就业方式转变等问题,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较少,仅有5个。并且建设用地不断以外延扩张为主,农村居民点用地不够充分,单、低层建筑比重大,容积率低;村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部分农村居民点开始出现“空心村”现象,集约用地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土地整理资金渠道单一  

2001-2010年,全县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投入以政府投资为主。从已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看,总投入完全依赖政府资金投入,土地整理运作机制较为单一,土地整理未能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社会资金参与度差。  

(三)后备资源极为有限,土地整治难度加大  

自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以来,全县投资低、见效快、效益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基本开发殆尽,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整治难度逐年增大。随着全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各部门、产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加剧了用地紧缺状况,各种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第五节土地整治规划的挑战与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未来五到十年是桓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内转方式调结构战略的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土地利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问题更加凸显,土地整治面临极大挑战。  

(一)耕地提质增量任务艰巨  

目前桓台县粮食作物亩均单产已经较高,复种指数提高空间有限,耕地生产能力提高面临较大压力。桓台县补充耕地任务艰巨,可整治的土地后备资源特别是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生态保护对土地开发的约束力不断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成本逐步提高,补充难度明显增大。在农村劳动力减少的前提下,土地综合整治面临如何突破农村传统生产方式,以及如何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双重挑战。  

(二)建设用地格局亟需优化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全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需求逐年增大。一方面,城镇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另一方面,用地方式较为粗放,结构不尽合理,闲置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此外,农村居民点用地量大,人均占地面积偏大,村庄“散、乱、空”等现象较为普遍,全县建设用地格局亟需整治优化。  

(三)土地整治机制尚待健全  

土地整治活动涉及面越来越广,土地整治工作的推进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农用地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建设用地整治的政策机制、土地复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市场化机制、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机制、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机制、农民产权维护机制、城乡良性互动机制等尚待健全,土地整治基础需进一步巩固加强。  

二、面临的机遇  

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土地整治工作面临重大机遇:  

(一)土地整治地位不断提高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把实施土地整治重大项目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十二项工程之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通过国务院审批并正式颁布,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土地整治的战略部署、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基础和战略地位,土地整治战略作用凸显。  

(二)土地整治条件得到保障  

随着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具备了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条件;国家政策支持,土地整治技术、标准逐渐成熟完善,为有序开展土地整治提供了保障;以往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及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打下了基础。  

(三)资金筹措渠道逐步拓宽  

近年来,全县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收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有效聚合涉农资金,资金整合的规模效应不断凸显。农民出资投劳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也正在建立。  

(四)各方面重视程度日益提高  

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不断显现,已经成为解决城镇化“缺土地”、工业化“缺劳力”、新农村建设“缺资金”、耕地保护“缺动力”和统筹城乡“缺抓手”的重要手段,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第二章土地整治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规划原则  

一、坚持促进“三农”发展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要求,以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逐步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二、坚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护统一  

立足发展现代农业和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补充有效耕地数量,提高农用地质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指标、工程及项目安排上做到县级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并与市级保持一致;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第二节控制指标  

根据规划编制要求,通过与桓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结合淄博市基本农田划定、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情况,认真落实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各项控制指标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14292公顷(21.44万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补充耕地总量527.0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416.97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补充耕地82.94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7.09公顷;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647.00公顷。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为落实《桓台土地利用总体利用规划(2006-2020年)》所确定的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以及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所分解的补充耕地任务,结合全县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成果和《淄博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的目标。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取得显著实效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292.02公顷(214380.30亩),经整理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50公斤以上,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二、补充耕地任务得以全面落实  

土地整治规划补充耕地数量527.00公顷(7905亩)。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416.97公顷(6254.55亩);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面积82.94公顷(1244.10亩);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27.09公顷(406.35亩)。  

三、城乡建设用地整理规范有序推进  

到2015年,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规模810.60公顷,腾退面积647.00公顷。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65.93公顷,存量挖潜65.93公顷。  

四、土地复垦力度明显加大  

土地复垦项目规模27.84公顷,可新增耕地27.09公顷(406.35亩),土地复垦率达到97.31%,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实现及时复垦。  

五、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适度开发  

在以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河流水面及滩涂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开发规模87.29公顷(1309.35亩)。  

六、土地利用格局得到优化  

坚持“县域统筹、重点整治、整体推进”的总体方略,通过大力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认真开展土地整治重点工程等,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形成“田水路林村和谐,城镇村集聚”局面,为倾力打造“和谐、生态、宜居”桓台创造条件。  

七、土地整治保障体系更趋完善  

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制度规范更加完善,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公众参与更加充分,监督管理更加有效,保障措施更加全面。  

第四节规划任务  

县级规划是在上级土地整治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主要任务是确定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布局和实施时序,提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安排计划,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本次规划的具体任务包括:  

一、全面客观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桓台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数量  

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数量指标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确保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527.00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14292.02公顷。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组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科学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集中区,引导耕地集中连片,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总体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三、以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为出发点,稳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  

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纽带,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重点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完善区域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四、以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步伐  

加大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及废弃公路的土地复垦力度,完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复垦监管,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复垦。大力推进生态型灾毁土地整治,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基础,适度推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进行土地开发,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河流水面及滩涂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增加耕地面积,缓解用地矛盾。  

六、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行政、法律保障和利益调节机制,完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土地整治监管机制,强化土地整理机构职能职责;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土地整治补贴激励机制,加强土地整治的公众参与,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七、确定桓台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区域,确定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  

依据全县实际情况,本次规划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分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包括农用地整理项目潜力、土地复垦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桓台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潜力527.00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416.97公顷,占总潜力的79.12%;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面积82.94公顷,占总潜力的15.74%;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27.09公顷,占总潜力的5.14%。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腾退面积647.00公顷,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65.93公顷。(详见附表4)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潜力  

一、整理潜力调查情况  

201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为35101.11公顷(526516.65亩),根据农用地整理调查情况,结合桓台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规划期内全县整理农用地潜力为24275.81公顷(364137.15亩),新增耕地潜力为416.97公顷(6254.55亩)。  

二、整理潜力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按可补充耕地的规模、可新增耕地系数大小,采用四象限法,将全县划分为四个潜力等级,其中一等71个村,整理面积10028.37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337.45公顷;二等15个村,整理面积3987.04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37.74公顷;三等17个村,整理面积782.23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12.61公顷;四等230个村,整理面积20303.47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29.17公顷。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一、整理潜力调查情况  

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5039.75公顷(75596.25亩),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124.84m2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预测方法,参与整理农村居民点规模为810.59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可腾出建设用地潜力为647.00公顷(9705.00亩)。

二、整理潜力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按腾退规模大小,将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划分为五个潜力等级,其中一等2个村,腾退潜力107.23公顷;二等11个村,腾退潜力277.30公顷;三等19个村,腾退潜力295.27公顷;四等21个村,腾退潜力88.43公顷;五等280个村,腾退潜力-121.23公顷。  

第三节土地复垦潜力  

一、整理潜力调查情况  

2010年,桓台县待复垦土地主要包括采矿用地、公路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废弃居民点等用地,经测算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复垦面积为27.84公顷(417.60亩),经复垦后可新增耕地面积为27.09公顷(406.35亩),土地复垦率97.31%。  

二、整理潜力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按可增加耕地面积大小,将全县工矿废弃地复垦潜力划分为三个潜力等级。一等(≥4公顷)共3村,待复垦面积15.86公顷,增加耕地潜力15.43公顷;二等(1~3公顷)共5村,待复垦面积7.29公顷,增加耕地潜力7.09公顷;三等(≤1公顷)共325村,待复垦面积4.69公顷,增加耕地潜力4.57公顷。  

第四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整理潜力  

一、整理潜力调查情况  

2010年,桓台县未利用地面积共1851.28公顷(27769.20亩),主要包括河流水面和滩涂。全县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为87.29公顷(1309.35亩),新增耕地潜力为82.94公顷(1244.10亩),新增耕地系数95.01%。  

二、整理潜力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按可补充耕地面积大小,将全县土地开发潜力划分为四个潜力等级。一等(≥10公顷)共3村,待开发土地面积57.72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54.84公顷;二等(3~10公顷)共4村,待开发土地面积22.52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21.40公顷;三等(1~3公顷)共2村,待开发土地面积3.79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3.60公顷;四等(≤1公顷)共324村,待开发土地面积3.26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3.10公顷。  

第五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一、整理潜力调查情况  

2010年,全县城镇用地面积为5402.31公顷(81034.65亩)。为加快城镇改造步伐,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城镇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城镇建设用地整理以旧工矿和废弃公路改造为主,规划期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65.93公顷(988.95亩)。  

二、整理潜力分级  

以行政村为单元,以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大小为分级依据,将全县土地开发潜力划分为三个潜力等级。一等(≥3公顷)共10村,可复垦调整利用的用地规模50.7326公顷;二等(1~3公顷)共8村,可复垦调整利用的用地规模14.7753公顷;三等(≤1公顷)共315村,可复垦调整利用的用地规模0.4221公顷。潜力分布情况详见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第四章加强农用地整理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开展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的农用地整理,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耕地布局优化,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其他农用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发展。  

第一节加强耕地数量管控与质量建设  

一、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完成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2011-2015年全县规划通过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可补充新增耕地527.00公顷。  

严格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考核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加强对补充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和检查。在符合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将建设占用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结合培肥地力、客土回填等措施,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效缩短土壤肥力的恢复期,切实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二、着力加强耕地基础设施,强化农田生态建设  

严格农田整治工程标准,积极推进土地平整工程,提高农业机械作业条件,不断完善田间道路系统建设,优化田间道路布局,有效提高耕地通达度。加强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水资源,稳步提高耕地灌溉保证率,确保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  

积极推进农田林网建设,逐步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防护比例,增强农田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田生态安全。  

第二节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下达指标,全县规划期内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21.44万亩。整治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提高50公斤左右。主要保障措施:  

(一)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配套机电井,兴修灌排工程,扩大灌区面积。  

(二)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防止人为破坏农田。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增强农业技术装备,加强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综合发展。  

(四)通过增施有机肥、土杂肥、秸秆还田和按配方施肥等措施培肥地力,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二、强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高产稳产田比重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尤其是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提高稳产高产田比重。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结合农业产业规划,在荆家、新城等8个镇积极推进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旱能浇、涝能排”,实现种植效益的提高,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有效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结合基本农田集中布局,明确基本农田重点建设区,以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优化安排新增耕地项目,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加大区域内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合理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逐步退出,使零星分散的耕地不断集中,形成集中连片、大规模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有效提高聚集效益。  

四、因地制宜开展基本农田整治,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桓台县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区,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适应规模化经营的需要;通过加强农田景观建设与生态功能建设,促进高效农业发展,以提高耕地生态功能,建成集生态涵养、特色农业生产于一体的生态型农业,促进生态旅游和观光农业发展。  

第三节高度重视农田水资源供需平衡

桓台县水资源主要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和客水。其中,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86.4mm,地表水可利用量较少,地下水资源多年平均可利用量为15044.8万m3,是主要可利用水资源。根据《淄博市桓台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对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分析成果,2015年,在75%灌溉保证率下农业灌溉需水量为22795.99万m3,供水量为24371.00万m3,供水量能够满足需水要求。但在90%灌溉保证率下农业灌溉供水量不能满足需水要求。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状况下,水资源利用要做到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利用水库水,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量。

为使水资源达到供需平衡,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可实施主要措施:  

一、节约用水:桓台县井灌区农灌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有一定的提高空间,农业用水具有较大的节水潜力,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增加节水灌溉面积,降低农业灌溉用水所占总水量比例。  

二、加大引黄供水工程引水量,充分利用新城水库的调蓄能力,及时充库,以备在特殊干旱年时保证其供水量。  

三、搞好引黄、引江以及地下水、再生水的优化调度,积极引用客水,减少地下水开采,并按不同行业的水质要求,对供水管网统一规划,实行分质供水。积极鼓励农村兴建水窖、水池等小型集水工程。  

第五章有序推进建设用地整理  

为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土地整治为手段,将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住房建设有机结合,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节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理  

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心城区旧城镇、“城中村”以及旧工矿改造,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加快城镇楼宇化进程,高标准配套道路、供气、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城镇载体功能;引导工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全县城镇工矿分布格局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重点产业聚集区为增长极的空间体系。在规划期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重点布局在“一城三区”。  

一、积极开展旧集镇改造

重点做好基础设施落后、人居环境差、与城镇功能定位不符的集镇改造,强化改造区域配套设施。通过存量用地挖潜、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进一步拓展城镇发展用地空间。  

二、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一)增加城市用地的有效供给  

调整城中村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激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促进土地科学、高效、集约利用,增加城市用地的有效供给。  

(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确定各村的改造模式和改造办法,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努力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再分配,确保村民利益不受损。“城中村”改造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计划等重大事项决策应当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  

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加强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建设,整治脏乱差的村庄环境。加强公共设施和生活配套建设,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完善城中村整治配套政策,切实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  

第二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逐步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规划期内,充分考虑村庄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发展定位,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等,逐步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按照村庄向城区靠拢、向镇驻地靠拢、向重要道路附近的中心村靠拢的原则,重点开展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形成等级职能结构协调有序、空间布局合理的居民点体系,有效促进自然村落适当撤并,统筹考虑村庄拆并和新村村址的位置、用地规模,在规划城镇发展区内,实施农村居民点社区化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开展迁村并点,鼓励农民腾退宅基地,停止现有村庄旧房翻新扩建。在农业生产区内,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适当进行布点调整,有重点地推动中心村建设。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是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的助推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依规、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让农民事先知情和全程参与,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  

有效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农村住房建设和旧房改造,采取中心村聚集、撤村并居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村城镇化改造,促进农村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有效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证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一)村庄内部改造整治模式  

对村庄内部基础设施落后,土地利用效率低,存在脏乱差等现象且不适合搬迁,采用拆除旧房、建设新房、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村庄环境等内容进行内部改造升级。村庄内部改造时,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制度。建设新型社区,完善基础设施,对于一户多宅和多占宅基地的农户,通过无偿收回或适当有偿收购的方式进行回收。新村选址时,应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和空间地进行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逐渐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与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引导农户在中心地进行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村庄健康发展,控制村庄盲目向外扩张发展。  

(二)迁村并点整治模式  

以一定范围内区位条件优越、实力强的村庄为中心,把分散在周围的自然村集中并入行政村中。邻近零散,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落后、交通不便的村庄进行搬迁,使建设用地集中连片,耕地集中连片,形成一定的规模和组团式布局,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对距离中心村镇较近的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合并的模式,扩大村镇的规模,集中资金建设发展中心村镇,提高村镇吸引力,优化村庄建设布局。  

(三)城镇化整治模式  

针对城镇周边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庄,结合城镇规划,将农村居民点整治布局与城镇体系规划进行衔接,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居民点集中建设住宅小区,提高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农民的工作性质、收入水平、居住习惯、接受程度等具体情况,设计适合农民居住的社区户型、居住面积、容积率、基础设施。同时考虑到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建设适宜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达到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目的。  

四、统筹规划聚合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配套  

充分利用原有村庄进行旧村改造,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的关系,结合自然条件,合理继承原有村庄的布局结构、空间形态、保护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物等,注重文化的传承,对不同的农村聚合区建设,采取不同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设计,体现乡村特色和区域化差异。合理设定村庄功能分区,完善农村道路、水电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健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村庄功能,促进城乡一体化。逐步加强村庄内部绿化建设,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  

第三节严格管理和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一、严格控制增减挂钩规模与范围  

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规模、时序和布局。建立项目区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区的设立、批复、实施、验收等规范有序,严格按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审批和实施试点项目,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规模设立挂钩项目。到2015年全县安排整治挂钩周转规模647.00公顷。  

二、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参与政府主导型的挂钩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提高项目运作效率。确立“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采用招投标的公平竞争方式,从社会中挑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参与挂钩项目,将挂钩工作实施主体确定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筹集资金并具体实施建新拆旧工作,同时将土地整理后的综合收益合理地在土地所有者、政府、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且在税收等配套政策方面给相应优惠,简化挂钩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投资企业的积极性。  

三、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在农民安置区建设、拆旧区整理、土地经营模式的选择等方面,让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经过村民委员会的充分讨论,村民代表表决等民主程序,依法、民主、公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群众的利益,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与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充分考虑农村产业化发展与挂钩项目的关系,坚持将土地整治与发展当地主导产业相结合,利用布局集中的优质耕地发展高效农业,建立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制定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促进农民选择可靠的投资方向,使农民获取长远的收益。给农村集体预留一定比例的经济发展用地,进行乡镇企业建设,或者作为经营性用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搞农村旅游、商贸等,其所得收益按照一定比例,以租金、股金等方式在农民之间分配。针对迁入城镇或中心村镇的的农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其最低生活得到保障。  

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通过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农业生产设施配套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整理复垦任务,以达到农作物种植的必要条件。做好项目实施中培肥地力的指导工作,以及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和后续耕地保护的跟踪管理。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合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耕地质量。  

第四节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

一、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规划期内,根据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桓台县历史遗留的砖瓦窑厂等工矿废弃地逐步进行复垦,优先用于农业。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2011-2015年,安排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17个,整理规模65.93公顷,存量挖潜面积65.93公顷。通过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二、加强复垦监管,严格使用调整利用挂钩指标  

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建档入库、定期考核”的原则,及时将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指标使用、复垦建新、资金安排、收益分配、权属调整、验收考核等情况上图入库,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并及时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复垦地块以实际地类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建新地块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工地和用地,不占用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第六章大力加强土地复垦  

一、土地复垦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坚持贯彻土地基本国策,认真落实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顺应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方面的综合手段,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使土地复垦工作走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同时,加大历史上遗留废弃土地的复垦力度,规划期内土地复垦面积27.84公顷。  

二、因地制宜,采用多样化制度安排  

综合考虑待复垦土地资源的数量、类型、分布及破坏程度,根据因地制宜、经济合理、保护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提出不同的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和复垦规模,走规模型、效益型的路子,优先解决集中连片、水土条件好、投资少、见效快的宜农废弃地的复垦。并与工矿企业生产建设和城镇、道路、河流及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安排,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工矿企业排放的废弃物充填塌陷、挖损的土地,既避免排放的废弃物另外压占土地,又解决塌陷、挖损区的充填物。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  

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土地复垦监管方针和政策的制订、重大项目的决策、生态环境修复计划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批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关系的协调。实行土地复垦工作统一领导,切实行使土地复垦工作的协调、监督、仲裁、奖惩等相关职责,降低政府监督成本,提高土地复垦的运作效率。  

四、建立土地复垦市场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土地复垦资金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建立与健全土地复垦的市场机制。明确土地复垦的产业化道路,促进土地复垦义务人将复垦任务交给土地复垦专业公司,使土地复垦工作走上市场化、专业化的轨道。建立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如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还可从耕地开垦费、农业开发资金等相关资金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  

第七章适度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科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是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造,正确处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必须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协调,遵守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一、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  

以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在大力加强深度开发的同时,适度进行广度开发,为全县农业生产再上新台阶服务,有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增长,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先易后难,逐步深化,有效补充耕地数量  

科学开展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遵循自然规律,先易后难,逐步深化利用。2011年-2015年,以基础条件具备、环境承载力强、潜力大的未利用地为开发对象,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87.29公顷,新增耕地82.94公顷。  

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安排  

第一节土地整治项目规模与布局  

土地整治项目是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集中资金成规模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分为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  

全县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综合整治的要求,确定土地整治项目,明确项目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详见附表5)。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通过对农用地实施土地平整、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田路网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及耕地产出率。整理后耕地等级平均提高1个等级,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规划期内安排农用地整理项目8个,整理总规模24275.81公顷,可补充耕地面积416.97公顷,总投资83751.54万元,建设期为2012-2015年。  

(一)果里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店子村、东店村、东付村、官东村、官中村、郝园村、红庙村等28个村庄,项目规模2576.39公顷,项目投资8888.55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7.12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二)荆家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陈桥村、崔家村、大元村、东刘村、东孙村、高王村、后高村、后刘村、后孙村、姬桥村等29个村庄,项目规模4423.91公顷,项目投资15262.49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96.67公顷,建设期为2012年。  

(三)马桥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北岔村、北岭村、北营二村、北营三村、北营一村、陈庄二村、陈庄三村、陈庄一村、东岔村、东潘村、东圈村、东杨村、段家村、冯马村、郝寨村、红庙村、后金村、后薛村、胡马村、黄郭村等52个村庄,项目规模5638.20公顷,项目投资19451.79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121.37公顷,建设期为2012年。  

(四)起凤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东巩村、付庙村、华沟村、穆寨村、起凤北村、起凤南村、乌河北村、乌河东村、乌河南村、西巩村、西三村、西四村、夏庄二村、夏庄六村、夏庄七村等24个村庄,项目规模2365.47公顷,项目投资8160.87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75.76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五)索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北王村、崔茅村、东辛村、东雅村、东镇村、耿桥村、宫家村、河崖头村、后毕村、姜庙村、兰柳村、李家村、李贾村、刘茅村等30个村庄,项目规模2816.73公顷,项目投资9717.72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27.94公顷,建设期为2014年。  

(六)唐山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白辛村、波扎店村、郭店村、后许村、后诸村、郇家村、黄家村、吉托村、莫王村、前许村、前诸村、宋店村、宋家村等21个村庄,项目规模2032.68公顷,项目投资7012.75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47.68公顷,建设期为2014年。  

(七)田庄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北埠村、大寨村、东埠村、付桥村、高楼村、关家村、胡东村、胡西村、胡中村、李寨村、牛旺村、曙光村、田庄村、文庄村、西埠村等24个村庄,项目规模2961.44公顷,项目投资10216.97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19.96公顷,建设期为2015年。  

(八)新城镇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城北村、城东村、城南村、城西村、崔楼村、东贾村、宫家村、河南村、见家村、逯家村、聂桥村、乔北村、乔南村、乔西村、洼子村等25个村庄,项目规模1460.99公顷,项目投资5040.42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20.47公顷,建设期为2015年。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为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规划期内全县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尤其是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以提高稳产高产田比重。通过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2011—2015年,全县安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9个,总规模17051.21公顷,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292.02公顷,总投资25576.82万元,建设期为2011—2015年。  

(一)果里镇9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绍北村、绍南村、麻家村、黄家、康家、李王村、红庙村、沈家村、郝园村9个村庄,项目规模679.34公顷,项目投资1019.01万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666.85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二)果里镇、唐山镇23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果里镇的周家、万家、孔家、荣家、苇河村、永富村、辛兴村、闫家村、东店村、西店村、王斜村11个村;唐山镇的八里村、西马村、古城村、仁和村、石店村、宋店村、王茂村、西毕村、徐店村、薛庙村、于堤村、郑家村12个村,项目规模2039.70公顷,项目投资3059.55万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806.80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三)果里镇三龙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果里镇三龙村,项目规模165.24公顷,项目投资247.66万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56.26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四)荆家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陈桥村、崔家村、等27个村,项目规模3543.79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968.52公顷,项目投资5314.19万元,建设期为2012年。  

(五)马桥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北岔、北岭、陈庄等31个村,项目规模2346.45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743.77公顷,项目投资3519.68万元,建设期为2011年。  

(六)起凤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起凤镇华沟村、鱼龙一村等21个村,项目规模2160.26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714.39公顷,项目投资3240.39万元,建设期为2013年。  

(七)田庄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大庞村、付桥村、高楼村、关家村、胡东村、胡西村、胡中村、牛旺村、史家村、曙光村、田庄村、西家村、小庞村、于铺村、宗王村、姬桥村,项目规模1318.75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226.82公顷,项目投资1978.13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八)新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城北、城东等38个村,项目规模2884.08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2349.63公顷,项目投资4326.12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九)索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包含永安村、李家村等15个村,项目规模1914.60公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658.98公顷,项目投资2871.90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城乡统筹安排,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村庄进行腾退和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建设。  

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个,整理规模810.59公顷,腾退面积647.00公顷,项目总投资243177.00万元。建设期为2013-2015年。  

(一)索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位于宫家村、李贾村、前毕村,项目规模28.35公顷,可腾退面积25.43公顷,项目投资8505.00万元,建设期为2013年。  

(二)起凤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华沟村、夏庄六村等9个村,项目规模174.89公顷,可腾退面积174.89公顷,项目投资55026.00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三)荆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东孙村、前孙村、荆四村3个村,项目规模32.39公顷,可腾退面积15.19公顷,项目投资9717.00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四)马桥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东潘、郝寨等19个村,项目规模200.45公顷,可腾退面积136.16公顷,项目投资60135.00万元,建设期为2013年。  

(五)新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崔楼、存留等25个村,项目规模305.06公顷,可腾退面积277.22公顷,项目投资91518.00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六)果里镇、唐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果里镇景楼村等4个村、唐山镇荣家村、后大王村等5个村,项目规模60.92公顷,可腾退面积18.11公顷,项目投资18276.00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四、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  

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对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公路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本次规划安排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17个,整理规模65.93公顷,存量挖潜面积65.93公顷,总投资9889.50万元,建设期为2014-2015年。  

(一)起凤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1个,位于乌河南村,项目规模1.73公顷,存量挖潜面积1.73公顷,项目投资260.13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二)索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3个,分别位于小辛村、东逯村、刘茅村,项目规模9.82公顷,存量挖潜面积9.82公顷,项目投资1473.42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三)新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3个,分别位于乔北村、逯家村、刘三里村,项目规模14.80公顷,存量挖潜面积14.80公顷,项目投资2219.33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四)田庄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1个,分别位于大庞村,项目规模8.81公顷,存量挖潜面积8.81公顷,项目投资1321.43万元,建设期为2014年。  

(五)马桥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2个,分别位于宰相村、南郭村,项目规模7.58公顷,存量挖潜面积7.58公顷,项目投资1136.72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六)唐山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3个,分别位于前许村、于家村、薛庙村,项目规模5.58公顷,存量挖潜面积5.58公顷,项目投资878.12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七)果里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2个,分别位于西店村、永富村,项目规模9.28公顷,存量挖潜面积9.28公顷,项目投资1391.93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八)荆家镇齐马路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2个,分别位于前刘村、伊家村、东刘村、吴园村,项目规模8.06公顷,存量挖潜面积8.06公顷,项目投资1208.45万元,建设期为2015年。  

五、土地复垦项目  

以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步伐,全面推进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复垦,大力推进生态型灾毁土地整治,及时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土地复垦项目1个,马桥镇土地复垦项目,包含白岔村、北营村、后金村等20个村,整理规模27.84公顷,补充耕地面积27.09公顷规,总投资334.08万元,建设期为2012年。  

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对县域内开发难度小、规模较大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进行开发,以增加耕地面积。全县安排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3个,整理规模87.29公顷,补充耕地面积82.94公顷,总投资392.81万元,建设期为2013年。  

(一)起凤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包含夏庄七村、夏庄五村2个村庄,项目规模38.33公顷,项目投资172.49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36.42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二)荆家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包含崔家村、大元村、后刘村、王庄村4个村庄,项目规模34.08公顷,项目投资153.36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32.38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三)马桥镇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包含北营一村、后金村、祁家村、前金村、五庄村、西岔村、西孙村、辛桥村、辛庄村、张庄村10个村庄,项目规模14.88公顷,项目投资66.96万元,可补充耕地面积14.14公顷,建设期为2013年。  

第二节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农用地整理项目(包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体现田、水、路、林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田。按照发展现代农业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平整、连片成方,便于耕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2、水。重点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做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要优先利用地表水,节约集约利用地下水。

3、路。完善项目区农村路网,与等级公路、村村通公路相衔接,提高田间道路的标准和质量,为农业机械化和农产品流通提供有力支撑。完善社区道路,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4、林。根据因害设防的原则,确定农田防护林工程布设的范围;提出各类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依托增减挂钩政策和旧村改造契机,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明确增减挂钩规模、节余指标用途、向村庄返还资金数额以及社区建设的规划意见。  

2、重点完善项目区村内和社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3、拆旧复垦区与周边农用地统筹规划,按照农用地整理标准,集中连片进行各项工程的设计,使复垦后的耕地达到基本农田标准。  

4、对农村居民点整理中需要复垦为耕地的废弃和腾退宅基地,村内其他废弃地、闲置地采取有效整治措施,确保复垦效果。  

(三)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  

主要是对旧工矿进行改造,通过各种工程措施复垦为耕地,为其它建设用地调整利用提供用地空间。具体建设内容有:  

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建筑物拆除及外运、地面杂质清理及外运、土地深翻三个程序。  

2、农田水利工程。水利工程配套齐全,给水及时,排水畅通,做到旱涝保收,适宜农作物生长,保障高产高效农业发展。  

3、田间道路工程。按照方便田间作业、节约耕地的原则,结合已有的道路,布设田间道路。  

4、农田防护工程。沿道路两侧栽植农田防护林。  

(四)其它土地整治项目  

其它土地整治项目主要为土地复垦项目、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对废弃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采取整治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二、项目建设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在全面分析土地整治现状、潜力基础上,科学编制土地项目规划。确保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工程涉及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依据土地整治规划,根据先易后难,区域治理,集中连片、量力而行和分期实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质量。  

(一)通过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结合土地平整,对可整治土地等进行整理,实现增加耕地面积,形成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质量的目标;  

(二)通过农田灌溉排水工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改善项目区灌排条件,提高抗御旱、涝的能力,改善农田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通过对新增耕地增施有机肥、土杂肥,秸秆还田,按配方施肥等措施培肥地力,改善区域土壤生化环境,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四)通过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改善项目区交通条件和农田生态环境;  

(五)按照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循序渐进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实施旧村改造。通过村庄拆迁归并,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按照“环境立县”战略,规划期内严格控制污染环境项目用地,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土地利用控制引导生态环境建设,科学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全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设秀美家园。  

一、重点加强马踏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建设

马踏湖湿地生态保护区土地利用要以特色农业、生态旅游业为主。  

必要的居住建设、配套商业服务业建设、水利及交通设施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在该区域的扩张,禁止任何污染行业、高消耗水资源行业用地。  

做好流入马踏湖河流的水质监测与整治,全面改善与保护马踏湖生态环境景观。  

二、工业用地布局需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规划期内工业用地布局,遵循“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集中”的原则,以产业聚集区建设为重点,主要安排在桓台经济开发区、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马桥工业聚集区,促进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建设,着力减少工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有计划地进行旧城改造,逐步将城区内的工业企业外迁,重污染项目选址远离城区及居民聚居区。  

引导工业聚集区、工厂内部加强绿化改造,制订改善生态环境的激励政策,在不增加用地的前提下促进园区绿化工程建设。  

三、农村居民点整理

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将分散的居民点整合到全县43个中心组团,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减少耕地占用。将农村居民点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过程的生态措施应用,防止产生次生环境破坏。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尤其是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用于增加耕地、园地和林地面积,提高农业用地比重。  

四、大力促进绿地防护林网建设

加强城镇及交通水利设施周边的绿化改造,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实现城市绿化美化。  

重点开展城镇街道、居住区、公共场所的绿化建设,路旁水旁建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措施,大力提高绿化覆盖率。  

加强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内的生态防护林网的建设,实现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农业抗灾防灾能力的有机结合。  

第十章项目投资估算  

根据全县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现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估算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控制标准》,结合规划目标和项目安排,按照土地整治类型,分别估算农用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土地复垦项目、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等各项投资金额及比例,然后进行汇总,即为总投资规模。  

第一节资金需求  

一、农用地整理项目  

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农用地整理项目共8个,整理规模24275.81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416.97公顷。结合全县近年来农用地整理项目投资情况,亩均投资为2300元,根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估算出农用地整理项目需投资83751.54万元。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  

规划期内,全县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9个,整理规模17051.21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292.02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投资按照“基本具备”1000元/亩、“稍加改造”2000元/亩、“全面整治”2300元/亩不同类型测算,根据单位面积标准投资估算方法,估算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需投资25576.82万元。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规划期内,桓台县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共6个,整理规模810.59公顷,腾退面积647.00公顷。结合全县已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单位面积投资平均为25万元/亩,估算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需投资243177.00万元。  

四、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  

规划期内,桓台县规划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项目18个,整理规模65.9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65.93公顷。结合全县已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单位面积投资平均为10万元/亩,估算出土地复垦项目需投资9889.50万元。  

五、土地复垦项目  

规划期内,桓台县安排土地复垦项目1个,整理规模27.8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7.09公顷。结合全县已完成土地复垦项目,单位面积投资平均为8000元/亩,估算出土地复垦项目需投资334.08万元。  

六、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规划期内,桓台县安排土地开发项目3个,整理规模87.2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2.94公顷。结合全县已完成土地开发项目,单位面积投资平均为3000元/亩,估算出土地复垦项目需投资392.81万元。  

综上所述,2011-2015年,桓台县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共需投资363121.75万元(即36.31亿元)。  

第二节资金筹措  

本次规划土地整治项目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及其他投资。  

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1号》规定,桓台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16元/m2,2011-2015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647.00公顷,可征收用于土地整治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999.43万元(0.30亿元)

二、耕地开垦费  

依据《淄博市耕地开垦费征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垦费按每亩20000元标准征收,2011-2015年全县占用耕地面积163.59公顷,则全县可征收耕地开垦费4907.7万元(0.49亿元)。  

三、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依据《淄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为25元/m2,其中20%可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综合考虑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面积和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面积,2011-2015年桓台县可出让土地面积为712.93公顷,可用于农业开发的资金为3564.65万元(0.36亿元)。

四、其他投资  

至2015年,农业、水利、农发等相关部门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约1.25亿,农村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调剂筹集资金33.51亿,土地整治带动的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贷款等社会投入0.4亿。规划期内,桓台县可筹集其他投资35.16亿元。  

桓台县土地整治成本36.31亿元,到2015年全县通过各种方式可筹集资金36.31亿元,综合分析,全县到2015年土地整治资金基本平衡,完全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章效益分析  

第一节经济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分析是衡量土地整治投资收益的重要指标,通过土地整治可以达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便于机械化耕作、水利灌溉和规模经营、节水节电、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等各种经济效益。  

一、农用地整治项目经济效益  

全县范围内农作物主要以冬小麦和夏玉米为主,经济作物以蔬菜为主。依据桓台统计年鉴,农作物复种指数1.7,小麦和玉米所占的比例高达96%,冬小麦和夏玉米种植面积基本相等,经济作物仅为4%。  

规划期间,桓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为14292.02公顷(214380.30亩),全部为水浇地;新增有效耕地527公顷(7905亩)。通过土地平整、水利工程配套等措施,灌排条件和生产条件将有很大改善,对规划区内道路、沟渠进行改造,调整和升级经济结构,农作物产量明显增加,原有耕地质量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8-1桓台县农用地整理项目实施后增产效益计算

农作物名称  

面积  

整理前产量  

整理后产量  

增产量  

单价  

农业生产成本减少  

净增效益  

(亩)  

(kg/亩)  

(kg/亩)  

(kg/亩)  

(元/kg)  

(元/亩)  

(万元)  

冬小麦  

181384.80  

518  

568  

50  

2.1  

20  

2267.31  

夏玉米  

181384.80  

602  

662  

60  

1.9  

20  

2430.56  

蔬菜  

15115.40  

4685  

4835  

150  

1.5  

50  

415.67  

年效益合计  

5113.54  

通过上面的计算,桓台县农用地整理项目实施后年净增效益5113.54万元,经济效益相当明显。  

二、增加农民其他收入  

通过安排农民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农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适度规模化经营,可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农业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盘活城乡建设用地收益  

通过土地整治可以盘活城乡建设用地,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33.51亿,带动地区经济增长。  

第二节社会效益分析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在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建设、改善生产生活和农村面貌状况、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巨大。  

一、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527.00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4292.02公顷,亩均粮食产能提高50公斤左右,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加建设用地指标647.00公顷,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生产生活和农村面貌状况,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格局,形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现代化新型社区,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  

三、通过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节余建设用地指标65.93公顷,用于城镇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镇建设用地压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三节生态效益分析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防止土地退化有很大的作用,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  

一、通过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农田水利设施等,将形成良好的防护林体系,提高林网覆盖率,改善农田小气候,优化农田渠系配套,增强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二、通过土地复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将有效改善工矿废弃地生态条件。  

三、通过增施有机肥、土杂肥、秸秆还田和按配方施肥等措施培肥地力,改善区域土壤生化环境,将有效控制土地退化,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四、经整理的基本农田大面积集中连片分布,空间格局更加合理,农田生态景观功能得以提高,有利于创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要在加强领导、改进方法、落实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  

一、加强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桓台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桓台县土地整治规划认真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确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项目、布局和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结合实际,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等专项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了协调衔接。  

三、严格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管理  

土地整治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加强规划对土地整治活动的整体控制。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必须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各类土地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不得随意修改、调整土地整治规划,切实维护土地整治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确保土地整治规划目标实现。  

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一、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  

通过媒体宣传、公开宣讲、社会调查等方式,对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计划、项目设计、实施效果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整治规划的认识水平,增强民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参与程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地整治工作。  

二、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完善的规划信息公示制度,将土地整治规划内容、调整情况、项目实施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公开透明程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三、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全程要有群众参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保障农民事前的知情权、决策的参与权以及事后的监督权。探索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集中流转的有效途径,完善农民利益保障和风险防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三节健全土地整治规划管理制度  

一、加强土地整治计划管理  

及时分解规划目标任务,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估,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落实规划实施费用,有效聚合相关涉农资金  

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费用,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土地整治投资机制。强化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确保专项使用。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启动社会投资的杠杆作用,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  

三、完善重点工程示范建设管理  

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推进土地整治。建立土地整治工程和示范建设实施评估监测制度,完善实施目标考核机制。  

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统一规划、逐步探索,加快构建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跟踪机制,运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测监管系统加强实施跟踪。建立土地整治规划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评估,确保规划实施取得实效。  

第四节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用地整理经济激励机制  

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制度。加大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的政策支持,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续管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履行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实行奖励,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二、探索建立土地复垦激励机制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土地复垦,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调动土地复垦义务人、社会投资主体、土地权利人以及政府等参与土地复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积极探索形成支持政策和措施。  

三、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机制  

研究探索土地整治市场化资金运作模式,建立多元化土地整治投融资渠道,形成以政府资金为主,引入企业、个人、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土地整治产业化。  

第五节加强整治基础和能力建设  

一、健全土地整治技术标准体系和理论方法研究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快制定和完善土地整治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土地整治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研究,开展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攻关。  

二、推进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结合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整治综合监管。建立土地整治规划与实施管理数据库,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土地整治项目报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依据数据库对项目立项、实施进行管理,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管。  

三、加强土地整治机构队伍建设  

健全土地整治机构,完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整治机构的研究咨询、政策建议、技术服务和实施监管作用。  

定期对全县土地整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土地整治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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